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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黑暗之時，光明之時——記我的愛爾蘭友班．安德森</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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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24 Mar 2009 07:47:39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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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吳叡人 愛爾蘭詩人葉慈說每一個熱情的人都心繫「另一個年代」──一個存在於歷史或想像中的年代，而唯有在那個年代之中，熱情的人才能發現那些激發他生命能量的形象。憂鬱的民族詩人葉慈站立於帝國西方邊陲的硝煙之中，向靈魂深處探尋愛爾蘭薔薇最初綻放的片刻，在詩的想像中誕生的歷史；然而明朗如陽光的愛爾蘭「講古仙」班．安德森，卻漂泊在帝國東南邊陲，一路凝視那段黑暗與光明並存，死亡與生命交錯的時間，辨認那些從歷史中醞釀的，深色皮膚的想像。葉慈在原始愛爾蘭的神祕母體中挖掘反抗帝國的精神泉源，而漂泊的異鄉人安德森卻在近代東南亞反殖民運動的熱情與生命力之中尋得巨大的創造能量，將被壓抑的記憶，被損害的尊嚴，轉化成一把準確刺向帝國心臟的利刃。 這只是閱讀《想像的共同體》的一種方式：當你閱讀這卷書，你同時在閱讀愛爾蘭與安德森，帝國與殖民，於是你會同時讀到赫德與馬克思，鄉愁與理性，家園與世界，以及康德所說的那種「人類扭曲的質地」。（那麼也許你會終於明白為什麼「左派的Verso」竟然會出版《想像的共同體》了。）於是你會感受到安德森的熱情，原是一種複雜而冷靜的熱情（sophisticated and cool passion），充分表現在他那美麗、準確、機智、詼諧、充滿暗喻典故但卻又簡潔自制的奇妙文體之上。安德森曾經告訴我說：「文字於我是幾近於神聖的事物」，他在《想像的共同體》使用的這個不透明的美麗文體完美地凝結了作者的思想、人格與熱情。翻譯《想像的共同體》，我同時經驗到知識與實踐，歷史與詩學，馬克思與班雅明那憂鬱的憤怒，以及斯威夫特（Jonathan Swift）與穆齊爾（Robert Musil）那冷冽的嘲諷。我讀到一卷深刻淵博的智慧，也窺探到一個複雜、冷靜而深藏熱情的容顏。 然後，當你見到他本人，你會發現安德森的熱情，不只複雜而冷靜，而且有趣極了。他有著百科全書式的博聞強記，以及一種對一切「在地」細節的人類學式的敏感與好奇。他的腦袋中裝滿了「這個人類的大地」（This Earth of Mankind，安德森最喜愛的印尼作家Pramoedya Ananta Toer 的名著書名）上古今東西的人間悲喜劇。他是一個愛說故事而且善說故事的「講古仙」──對他而言，具體的人間故事裡蘊藏著真正動人的思想，因此他不但喜歡故事，也喜歡在故事的本文裡挖掘思想與意義。然而他解讀人間故事的奇特洞察力，來自於他對寫故事、說故事的人，以及故事裡的人物深切的同情與理解。當你在深夜展讀安德森那篇分析印尼民族主義之父 Soetomo 回憶錄的「黑暗之時與光明之時」時，你會發現未竟全篇你卻已經被他冷靜而魅人的文字席捲入印尼歷史想像的深淵中了。MaxWeber 那個神祕難解的「同情理解」（verstehen）方法論，卻被安德森的文本解讀發揮到極致。最重要的原因，或許是因為這個出身西方邊陲的愛爾蘭人，對於所有身處邊陲的民眾──當然包括「他的印尼」和東南亞──懷抱真正的尊重與同情的緣故吧。我還清楚地記得，當他第一次回信給我，說到「然而福爾摩沙──美麗島──豈不也是一個美好的名字嗎？」（But isn&#8217;t Formosa 『Beautiful』 a wonderful name too?）時，我的心如何不由自主地震動起來。 1999 年初秋，我和友人到綺色佳造訪安德森。僻靜鄉村的平野上，一條名曰：「快樂谷」的小路旁立著一棟簡樸的紅頂黃色木屋，屋前栽植兩棵大糖楓。屋旁屋後有一大片草坪，草坪後矗立著一座小小的松林。這是方圓幾哩內唯一的住屋。那天晚上是安德森養子Yudi 的生日晚會，我們在屋外池塘畔的草坪烤肉。安德森親切地為我準備了一瓶月桂冠和一盒可口的壽司。初秋的夜已經很涼了。安德森的親切、幽默，與清酒溫柔的熱力，迅速地化解了我們「朝聖」的緊張與生澀。我們從屋外聊到屋內，聊中國、台灣，和我們都喜愛的「緩慢的」小津和侯孝賢。我送了他一片高一生的《春之佐保姬》 CD。告別時，快樂谷的秋夜繁星滿天。 第二天午後，我們再度造訪，安德森覺得開著錄音機「訪談」之類未免太不自然，於是我們坐在後院喝茶，談安德森少年時代貧困的愛爾蘭，堅毅聰慧的母親、傑出的同胞手足──包括那個認同英國的弟弟培利．安德森。少了昨夜熱鬧的氣氛，卻一時覺得拘謹起來了。正當我們打算告別之際，Ben──安德森堅持我們該這麼叫他，「從沒有人叫我『安德森教授』！」──突然拿出昨夜喝剩的大半瓶月桂冠，說讓我們把它喝完再走吧。於是我去熱了酒，我們圍坐在餐桌旁，以清談下酒，又聊了開來。奇妙的月桂冠放鬆了我們的情緒，突然之間我藉著酒力向著我「朝聖」的大師「不遜」地問起種種關於存有的切身問題 了。知識與政治，「康乃爾文件」事件，蘇哈托和美帝，《想像的共同體》的實踐意圖，以及台灣歷史。酒過三巡，我們在微醺中愉快親密地辯論，當他唱作俱佳地訴說書裡面那些炫學的知識不過是用來「惹惱」（irritate）那些有教養的大英帝國「紳士」知識分子時，我們不禁會心大笑。當夜幕四合，腹飢如雷鳴，我們將昨晚的剩菜一掃而空，然後望著滿桌杯盤狼藉，酣然暢快。夜深作別，星空依舊，然而我們胸中激盪著感動與思緒。歸途上，我的腦中不斷回響著安德森笑語下的嚴肅叮嚀：「要打擊帝國，你得要好好瞄準，然後一擲中的。」 吟到恩仇心事湧，江湖俠骨恐無多，然而翻譯《想像的共同體》，卻使我有幸與一位遊俠般的知識份子結緣，也讓我學習到經由寬厚、同情與正義感，知識才會轉化成智慧，產生真正的道德力量。如今這位漂泊的愛爾蘭「講古仙」終於漂泊到「他的東南亞」地圖上最後的 terra incognito──福爾摩沙了。親愛的 Ben，你曾經用海涅的詩描述你和印尼的結緣： 「Das war kein wahres Paradies─  Es gab dort verbortene Baume」 那不是真的樂園，因為那裡有著生長禁果的樹。然而你可知道，福爾摩沙也不是真的美麗島，因為這裡埋藏著過去和未來的悲劇。我們的祖先也曾見證過黑暗與光明，然而為何我們還不願承受先人的典範，還在猶豫鄉愁的方向？我敬愛的愛爾蘭師友，《想像的共同體》的作者啊，請你，請你為我們見證福爾摩沙的困惑與恐懼，一個難產中的想像。 （本文原發表於中時開卷版，記Ben Anderson第一次來台，安氏名著The Imagined Community漢譯《想像的共同體》十週年，重發此文為誌） Posted in 民族主義 Tagged: 福爾摩沙, [...]<img alt="" border="0" src="http://stats.wordpress.com/b.gif?host=zgeist.wordpress.com&amp;blog=4638363&amp;post=398&amp;subd=zgeist&amp;ref=&amp;feed=1" width="1" height="1"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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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二二八離我們不遠</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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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7 Feb 2009 12:10:17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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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當政府為所欲為，毫不在乎人民的感受，二二八就可能再度發生。當被壓迫者走上反抗之路，你會站在哪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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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Schmitt專輯：Carl Schmitt與Chantal Mouffe</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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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07 Feb 2009 11:27:07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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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筆者在〈重新閱讀Schmitt的必要〉這篇短文的討論，囿於撰文篇幅所限，論點未及澄清，我的觀點是共同體「外部」問題之強調，亦即以Carl Schmitt的論點提醒現實政治中以國家為界線的不可避免（註一）。國家作為共同體的邊界，並非不可超越者，跨國性的非國家行為者（non-state actor）在現今的國際場域中，也扮演相當的角色。然而，這十年來，發生於盧安達、塞爾維亞、阿富汗、伊拉克，以至於近日的加薩走廊的種種衝突，著實的突顯民族國家，或者是國民國家，與社會、文化一般作為「國民單位」（the national），仍為現今國際政治上討論的基礎。這不意味著忽略非國家行為者，諸如跨國企業、非政府組織、非營利組織之影響，然而，即使是國際關係的社會建構學派，亦同意國民國家仍然今日國際關係主要的分析架構，在這個角度上而言，社會科學研究者的經驗主義傳統應基於現實基礎，筆者亦立於此一立場定錨共同體之思考。接續而來的本文，主要目的則是試圖從C．慕孚（Chantal Mouffe）的觀點，反省施密特（Carl Schmitt）思考中過於強調「民主的同質性」對於共同體內部可能造成的壓迫。 1. 對於自由主義的批判 經過數十年的沈寂，當代政治哲學界重新興起了討論Carl Schmitt的熱潮。在《回歸政治》（The Return of the Political）與《民主的弔詭》（The Democratic Paradox）這兩本論文集中，Chantal Mouffe多次直接與Schmitt對話，諸犖犖大者，即有〈卡爾‧施密特與自由主義民主的弔詭〉、〈論自由主義與民主的接合〉、〈多元主義與現代民主：以施密特為軸心〉等作品。Mouffe認為，Schmitt是當代自由主義民主最強勁的對手，藉由Schmitt的嚴厲批判，才能瞭解當代自由主義民主的弱點，進而提出更好的方案改正之： 施密特把我們的注意力引向政治核心的「友／敵」關係，因而讓我們發覺：「政治性」有一個向度是關聯於人與人之間所存在的一種敵對因素。……在集體認同的領域中，要問的問題是：如何藉由劃定「他們」而創造出「我們」來。在這個領域中，這「我們／他們」的關係，永遠有可能會轉變成「友／ 敵」式的關係；換言之，它永遠會成為施密特所理解的那種「政治性」。……其結果是：「政治」不能被限定為某種制度，也不能被設想成它構成了一個特殊的社會 領域或層次。它必須被理解為所有人類社會都內含的，並且決定了我們的本體條件的一個向度。（Mouffe 2005b: 3-4） Mouffe深受Schmitt的影響，認為政治自由主義者John Rawls的理論，把政治化約為「私人利益在道德的限制之下互相協商」的理性過程，忽視人類生活中衝突、對抗、權力關係、臣服形式與壓制的情況（2005b: 67-68）。Mouffe嚴厲批判理性主義、普遍主義、個人主義，對於「政治性」的「衝突／決斷」這個向度上的獨特性（specificity）的無知，無法覺察到「對抗性」在社會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角色。相較於此，她承認衝突的不可避免性，認為「政治」只能在一種「敵友之分」的脈絡下來理解，這並不是以技術和程序就能化解的：「公共利益永遠是爭論的話題，最後的協議是永遠都不可能達成的」（2005b: 69）。因此，「現代民主裡的政治必須接受：分化和衝突是必不可免的，而各種敵對主張和相衝突的利益的和解，則只能是局部而暫時的」（2005b: 155）。（註二）在此，Mouffe反映了兩項政治社會研究的論點：政治發生於一定邊界之共同體，「敵友之分」的古典說法，只是反應了集體性的利益差異造成的認同／行動邊界；政治出現於公領域的衝突，並且持續性地維持此一狀態。 2. 對於同質性民主的反抗 儘管，Mouffe承繼Schmitt的「敵友之分」，以及自由主義與民主是偶然接合但本質相衝突的不同概念，而對於自由主義有強烈的批判，不過Mouffe還是認為研讀Schmitt的著作可以讓人瞭解：「自由主義和民主的接合是極其重要的，而任何想要否定自由多元主義的企圖，又都含藏了何等的危險」（2005b: 148）。Mouffe基本的視野來自於「現代性的興起」。她認為由於民主革命，我們現今已站在完全不同的基礎，以不同的方式在建制社會，現代社會與過去有本質上的不同，這樣的改變導致我們不能再用過去的民主概念來建構政治哲學。因此，必須放棄對於實質的、單一的「共善」的想像，並弱化對於「同質性」概念的定義： 民主必須與多元主義妥協，因為在現代，我們已經不能再說有一個「具有單一普遍意志的、統一的與同質的實體」這樣的「人民」（the people）了，在此情況下，單單靠著「統治者與被統治者同一」的這種民主邏輯，是不足以保證人權會獲得尊重的。人民主權的邏輯，只有藉由與政治自由主義的接合，才能避免淪落為暴政。（2005b: 143） 關於民主的「同質性」的基礎，Mouffe認為Schmitt的定義，亦即一個為公民所分享的共同的實體（common substance），由於容不下多元主義，因此有潛在的極權主義成分。因此，Mouffe雖然接受民主建立於同質性之上，但認為同質性的意義則需重新定義：她採取了一個公民民族主義揭櫫的策略，認為藉由政治原則的認同本身，即可形成一種政治上的統一體（2005b: 158）。不過此一「認同共同體」，也就是這種同質性的產生，並不會自動作用，如果對於Schmitt決斷論的反省具有意義，普遍意志未必體現於領導者的決斷之中，而是必須透過一定的程序始能得出（Mouffe 2005a: 177）。對於Mouffe而言，當代民主是「必須」與多元主義意義下的自由主義結合的。她認為正是「同一邏輯和差異邏輯這兩者間存在著的緊張，界定了多元民主的本質，並使它成為一種特別適合於現代政治裡那種「不可決定」（undecidable）的性格的政府形式」（Mouffe 2005a: 182）相對於Schmitt強調民主的同一性，Mouffe則主張民主不在於一個完滿的達成：「我們只能不斷地創造與協商出各種不同的的接合實踐，但卻不可能達成終極的平衡」： 共善是永遠不可能實現的，它必須保持其為一個「可能的玄關」(foyer virtuel)，我們必須不斷去指涉它，但是它不能有一個真實的存在。現代民主最重要的特徵，就是去阻止社會秩序這樣被最後地固定下來，並排除了那種「要建立一個明確縫合」的論述的可能性。（2005b: 156） Mouffe接受「不可能存在一個沒有對抗的世界」（2005b: 5），但她試圖將Schmitt的概念轉化，從「敵人」變為「對手」（adversary），此概念的意義在於：「在政治共同體的脈絡中，不能把對方看做應當消滅的敵人，而應視之為對手；他的存在是正當合法的，是必須被容忍的」。易言之，此一多元主義立場，說明了即使利益不同的政治對抗，仍可共存於同一共同體之中，「差異而共存」正是Mouffe在這個討論上的貢獻（註三） 3. 共同體的外與內 透過Mouffe的思考，我們可以反省Schmitt「民主來自於同質性」論點的問題。但是，Schmitt強調界線劃分的不可避免，仍有注意之必要。Mouffe將Schmitt的enemy轉化為adversary，使得討論的重心完全轉向。Schmitt所謂的敵人，並非單純的競爭對手或任何衝突的敵方，更不是為某個人痛恨的私敵，他強調：「敵人只意味著公敵」（Schmitt 2004: 110）。事實上，Schmitt關注的是「政治共同體」如何維繫，因此其觀點是以集體的角度出發，將可能威脅「我們」生存的團體視為敵人。他很清楚地說明了這個立場： 只要國內政黨中對立的各方成功地削弱了那個無所不包的政治單位即「國家」，〔政治＝政黨政治〕這個公式就能成立。國內政治對立面激化的結果就是削弱了共同對外的一致性。如果國內各政黨的衝突成為「唯一」的政治對立，那麼「國內的政治」局面就達到了最極端的程度；也就是說，國內的而非國外的敵友劃分對爆發武裝衝突起著決定作用。我們必須時時牢記，這種衝突的可能性始終存在。如果有人想把「國內政治」作為「首要問題」來談論政治的話，那麼這種衝突就不再是只有組織的民族單位（國家或帝國）間的戰爭，而是指內戰。（Schmitt 2004: 112-113） 相較於Schmitt將焦點放在對抗「外部」的敵人，重視「我們」這個共同體的生存，Mouffe關注的是在「內部」的「每一個人」如何能在共同體中自由而多元的生活。也就是說，Schmitt與Mouffe的終極關懷，可能是平行線的對話，存在不同的焦點。筆者認為，藉由Schmitt與Mouffe的討論，我們必須謹記民主的同質性可能的壓迫，如同Mouffe的反省；而只要民族國家仍然作為國際關係的作用主體，國與國之間衝突的可能性就不會消失，Schmitt的論述仍有其參考的價值。 [...]<img alt="" border="0" src="http://stats.wordpress.com/b.gif?host=zgeist.wordpress.com&amp;blog=4638363&amp;post=338&amp;subd=zgeist&amp;ref=&amp;feed=1" width="1" height="1"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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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公民共和主義的敵友關係</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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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06 Feb 2009 05:28:34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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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自十八世紀的後期，世界各地新的政治秩序在建制過程已然形成一種習慣：通過頒佈成文憲法宣告自身為新來者，進入世界的舞台。1789年美國訂立憲法，開頭便寫下We the people….. 我們美利堅合眾國的人民，為建立一個更完善的聯邦，樹立正義，保障國內安寧，規劃共同防務，促進公共福利，並使我們自己和後代得享自由之賜福，特為美利堅合眾國制定和確立本憲法。 1995年脫離蘇聯後的哈薩克民族制訂新憲時，同樣也廣而告之： 我們，哈薩克斯坦人民，由共同的歷史命運聯繫在一起，在哈薩克人的土地上創造一個國家，我們是熱愛和平的、文明的社會，致力於自由、平等、和諧的理想，希望在國際社會享有崇高的地位，在現在與未來，實現我們的高度責任，我們的所有行動都來自於我們的國家主權，我們接受這部憲法。 類似的集體政治行動如雨後春筍般蔓延兩百多年，這些銘刻下來的文字透露出重大的政治意義：不僅表明其身分，也提出共同體所珍視的價值。新憲法或國家的誕生之際，任何的新來者都同時向三種聽眾訴說他們的意志：一是面向憲法條文的人民、二是國際的社群，最後是肩負延續此一共同體價值的後代子孫。而制憲者或建國之父在面對這些聽眾時，環繞於心的便是要回答：「我們是誰？」 此一問題構成了憲法政治中的悖論：一方面是人民制訂憲法，另一方面則是憲法規範並賦予人民身份。後者在民主法治國被稱為公民身份；至於前者，那個「人民」究竟是誰，便顯得曖昧不明。他們的界定特徵為何？又顯露出何種政治性？對於政治秩序的創建原則及其正當性，（公民）共和主義與民族主義提供了兩種不同的思想資源。對於Schmitt而言，制憲權乃是一種政治意志，即「制憲主體能夠對自身政治存在的類型和形式做出具體的總決斷，也就是說，能夠決斷整個政治統一體的存在。」（施密特，2004：103-4）此一主體在施密特的眼中，便是意識到自身的政治存在、並具有共同的政治意志的「民族」。人民意識到自身的政治存在，並決斷自我存在的類型與形式，以此構成了整體政治秩序的原則，憲法隨即產生。憲法的產生預設了人民作為一個具特異性的群體身分——民族——，而民族意志的展現即為憲法的精神。 在共和主義的思想中，最常被提出來的對話者乃是Hannah Arendt。在多方重構出來一段隱蔽對話裡（蕭高彥，2006；劉擎，2007），Arendt的憲政思想被理解成乃為駁斥Schmitt而發。她認為政治秩序的創建不是一種歷史斷裂中的「製作」（making），無須宣示主權原則的優先性，以及民族原則，只需要人們持續且集體地以公共自由的行動，便可體現公共權力的政治體。Arendt所依循的是美國獨立戰爭與立憲之前的殖民自治經驗；她認為美洲殖民地的自治過程，以及《獨立宣言》都構成日後立憲的社會權力基礎。美洲殖民地的自我組織與自我治理的經驗避開了民族與制憲須同一時刻完成所可能帶來的危險。而先於憲法而存在的《獨立宣言》也提供了立憲時刻遵循的路徑。 對於這場辯論，後人往往判定勝方為共和主義者。畢竟在崇尚民主、愛好和平的年代裡，誰不愛公民共和主義呢？誰又不將自我標誌為公民共和主義或自由主義者呢？Arendt提出的長期的民主自治傳統，以及集體審議的立憲活動，確實為後人在思考秩序創建帶來若干啟發。但我們卻也無法忽略Schmitt所言的，為「自身政治存在的類型和形式做出具體的總決斷」的時刻與活動，因為事實上，此也同樣存在於Arendt所崇尚的殖民自治經驗與《獨立宣言》的書寫時刻。 托克維爾《民主在美國》的上卷最後一章裡，推崇美洲民主自治的成果之餘，轉而記載了美洲土地上的三個民族的情況：除了美利堅人外，他們是印地安人與黑人。1831年左右，托克維爾在密西西比河岸親眼目睹在寒冬裡被美利堅人驅逐家園的Choctaws族人： 被迫遷徙時，那可怕的苦難是難以想像的。而這些承受著苦難的人們早已被折磨的精疲力盡、人數漸少；…飢餓在身後驅策著，在前等待的卻是戰火，而環繞他們四周的只有悲慘。（上卷，第十八章） 美國立憲後，這種敵友關係的劃定，不若殖民初期的粗暴，合法但卻更為奸巧：「今日，對印地安人的驅逐通常是一種有序且合法的方式進行的。」（上卷，第十八章）托克維爾所記述的悲慘事蹟，即是在1830年由美利堅合眾國國會簽署的「印地安人遷移法案」（Indian Removal Act），造成一萬六千名印地安族人被軍隊強迫遷移，他們被趕離家園，徒步往西至數百英里之外的奧克拉荷馬州，超過四千人在1838-39年期間，死於這條「淚水小徑」(Trail of Tears)上。法治建立後仍舊維持著明顯的排除機制，更遑論殖民初期的征服與掠奪了。托克維爾認為，擺在印地安人眼前的選擇，只有接受文明或消失滅絕兩種方案。這是美利堅人人民自治的黑暗面：印地安人是歐洲文明的敵人。 敵友關係也存在1776年的《獨立宣言》裡，美利堅人在宣告其共同體之價值與身份的同時，其中大篇幅也在於譴責與控訴、在於決斷敵友，僅摘舉其中幾項： 他拒絕批准，俾益最深且對公眾利益至關緊要之法條。 他奪吾民之憲章，廢止我最具價值之律法並根本改變我政府體制。 他中斷我之立法職能，而聲稱他們有權為我一切大小事宜立法。 他掠奪我海域，踐踏沿岸，焚燒城鎮，殘民以逞。 美利堅人指責的「他」不是別人，而是與之具有共同文化、信仰、甚至血緣關係的大布列顛。即使有如此濃厚的親密關係，美利堅人仍舊毅然決然地說：「敵視我者敵視之，睦我者睦之，友我者友之。」 上述這些史實不是為了證成戰爭與殘忍的排他性行為是可欲與可行，而只是說明即使是公民共和主義也難脫敵友關係的決斷。那麼，我們可以從中習得何種教訓？美利堅人在創建秩序時期是如何定位自身、實踐自我？是一種以掠奪他人土地、無視他人生命與自由之價值、汲汲營營於土地與財產的「我們」，抑或是以自由民主為「我們」的價值，以抵抗外來統治、強迫與威脅？政治事務從來就不在於抹除自我的身分、或逃避對政治存在方式的決斷，而是在於追問：我們究竟如何定位自身，我們如何實踐我們所珍視的文明價值。 Posted in Schmitt專題, 庶民沙龍 Tagged: Arendt, 獨立宣言, 美國, Schmitt, 公民共和主義, 共同體, 憲政, 施密特, 民族主義, 漢娜鄂蘭<img alt="" border="0" src="http://stats.wordpress.com/b.gif?host=zgeist.wordpress.com&amp;blog=4638363&amp;post=311&amp;subd=zgeist&amp;ref=&amp;feed=1" width="1" height="1"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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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琢玉計畫？拙育計畫！</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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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03 Feb 2009 01:19:31 +0000</pubDate>
		<dc:creator>oskarshen</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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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新春伊始，經濟持續低迷與高失業率的壓力就直撲而來。用九百多億換來的消費券政策，猶如寒冬的黑夜中，由火柴棒帶來的一絲火光，短暫的炫麗與自我安慰後，仍舊必須面對持續探底的經濟壓力。除了消費券的自我安慰以外，國科會的琢玉計畫也是另一項耗費鉅資，治標不治本的短期、過渡政策。 去年12月，為了壓低失業率，國科會決定實施名為「琢玉計畫」的短期就業方案，目的美其名為吸引高等教育人才從產業界回流學界，實際上是為了避免高等教育的失業率繼續竄升。這個方案「造福」很多碩士級以上的失業人口，但仔細看計畫的內容，就發現全無配套、期限短暫。依此計畫就業的高教人才，最短的可能甚至只有五個月，最長也不過一年，根本是另一支燒光即無的火柴棒。 過完年，高失業率壓力再度湧現，高等教育的失業率更成為指標。為了避免「書生造反」，昨天國科會預計再擴編數千甚至萬名碩士級專任助理的缺額。更有甚著，居然鼓勵大專院校擴招研究生，暫緩大學或碩士班畢業生進入市場成為失業人口的壓力。這種琢玉計畫，根本是「拙育計畫」，笨拙的高等教育計畫！數以億計的經費，換來待業的高教人才「半年至一年」的「就業榮景」。飲鴆止渴、操作短線的情況，前所未見。 高等教育改革以來，弊端叢生。現在已經略嚐當初放任大學、研究所四處成立的苦果，減招、評鑑、併校的補救措施都已經陸續出現，現在竟然為了「短期就業」，公開呼籲大學擴招研究生，希望大學畢業生、碩士畢業生不要在今年六月進入職場。如果高等教育的配套方案沒有做好，那這麼做只是減緩失業潮，甚至替將來更高的「高教失業」打底。短線操作的拙劣程度，令人不敢恭維。 不知道馬政府未來還會繼續搬出多少預算準備拿來買火柴棒？ 新聞連結：國科會擬增千餘專任助理 Posted in 台灣, 庶民沙龍<img alt="" border="0" src="http://stats.wordpress.com/b.gif?host=zgeist.wordpress.com&amp;blog=4638363&amp;post=307&amp;subd=zgeist&amp;ref=&amp;feed=1" width="1" height="1"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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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硬對談：馬英九的中國政策前期預想</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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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31 Jan 2009 12:11:44 +0000</pubDate>
		<dc:creator>sanshirou</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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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台中關係]]></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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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中國政策]]></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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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2006年2月21日，馬英九市長於訪英期間接受了BBC著名的談話性節目「硬對談」（HARDtalk）的專訪，在這個專訪中，時任市長的馬英九對除了不遺餘力的攻擊政敵陳水扁以外，也對他的中國政策做出說明。冷戰解體以來，亞太地區防衛態勢豹變，固有的東西對抗，自由–共產相峙局勢已不復見，但是經過20年的交流與互動，固有民主國家與東亞軍事武力最強大的北韓與中國，仍然無法在政治上達到真實的相互瞭解。近日，北朝鮮升高態度，對南韓發表的文攻恫嚇，對十餘年前的台灣人民來說，更是耳熟能詳。 現今，馬英九就任總統大位已逾8個月，其主管的台灣對外關係領域在「外交休兵」與「建立特別夥伴關係」的活路外交思維下，雖然在執行面不脫「先口號、後政策」的窠臼，但是作為台灣國際關係總督導的馬英九而言，其外交路線的精神仍然不脫化獨漸統的終極統一戰略。 在此，我們重訪2006年馬英九接受BBC HARDtalk節目主持人賽克（Stephen Sackur）訪問時，對於馬英九的中國立場提出嚴重質疑，而馬氏該時顯示了終極統一，經貿為橋，台灣主權次要的立場，至今仍為馬氏當局的主導政策。值近日扁當局執政期間外交內幕逐漸揭露之際，美國對台支持力道降低，重新瞭解過去，預算未來仍有必要。在此，重新摘錄「硬對談」節目內容，並附《自由時報》對於此一對談的全文中譯網址與關鍵內容節錄。 *短截訪問內容段落： **全程訪問節目： ***台灣自我定位政策與北京當局立場一致部分內容： 問：你的立場基本上與北京一致，你難道不會感到不安嗎？ 答：不，不，我反對反分裂法，我剛剛已經說得很清楚了，我只是…（被打斷） 問：但你剛剛說，反分裂法沒什麼大不了的，這只不過是把北京的立場落實為法律罷了，而你真正不滿的是陳總統的反應。 答：這就是為什麼我說這些動作既沒有必要，也不明智，因為兩岸現狀已行之有年，北京沒有必要（制定反分裂法），而國統會和國統綱領也已存在十五年之久，沒有理由廢除，因此雙方在一定程度上都在改變現狀，所以我們持反對態度。 問：所以基本上你反對陳總統的立場… 答：我也反對對台動武…（被打斷） 問：因此也表示此議題你的立場與中國一致… 答：不，你誤會我的意思了…（努力否認） 問：那為何連戰與宋楚瑜先後前往北京，並與北京高層進行對話？ 答：兩岸追求和平而非敵對，這是非常重要的。但台灣現行的路線卻令許多人感到憂心，經濟發展停滯不前，一般民眾，尤其是商人，無法直航到中國大陸，而必須繞道香港，正常的航程只要一小時又二十分鐘，現在卻要花上六小時，甚至七小時，這樣並不符合台灣的利益… ****馬氏支持國共平台部分內容： 問：但我現在想弄清楚一件事，中國有七百八十枚飛彈正瞄準台灣，中國更在海峽對岸模擬對台軍演，攻台的意圖十分明顯，你自己也說，台灣面臨的武力威脅非常嚴重，再加上反分裂法，在這些情況之下，貴黨的資深黨員卻還前往北京，跟中國領導人相見歡… 答：那我要告訴你，連戰赴中訪問的反應，五十八％的台灣人民對此舉表示歡迎…（努力辯解） 問：但是我看台灣日報的標題寫的卻是「可恥、丟臉」…（被打斷） 答：你問我台灣人民的反應是如何，事實上連戰與國民黨的聲望及支持率都有所提升，這說明了台灣人民反對任何可能破壞兩岸和平之舉，但支持任何推動和平的舉動，這是非常清楚的民意，也是非常明確的訊息。 問：嗯，但台灣日報卻稱（連戰訪中）十分可恥和丟臉，台北時報（編者按：英文台北時報為自由時報姐妹報，這篇社論源自自由時報社論）也在社論中指出，「台灣的主權掌握在台灣人民的手中，人民有權決定台灣的未來，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我們允許連戰與中共聯手出賣台灣，我們的子孫將嘲笑我們的無知與天真…」 答：我不認為連戰出賣了台灣，他只是反對黨領袖，他沒有那種權力，唯有當權者才有能力出賣台灣，我想他們誤把連戰當成了當權者…連戰所能做的只是在一些議題上與大陸達成口頭共識，如果將來我們重新執政，我們就可以重啟兩岸對話、簽訂和平協議，其中包括了建立兩岸軍事互信機制、建立兩岸共同市場，換句話說，我們希望透過這樣的機制來促成兩岸和平，而非陳水扁政府執政時期兩岸軍事競爭、對峙的局面。 問：你剛剛說的很有趣，因為你很有可能代表國民黨在二○○八年參加總統大選，不是嗎？ 看完第4部分，某個程度上也暗示了「兩岸軍事互信機制」以及「和平協議」恐怕是尾隨在「兩岸共同市場」以後，未來3年將推動的議題。這些議程都很正面，並不是壞事，但是如果是以不受民意監督，偏利部分階層的方式為之，屆時斲傷的，即是台灣多數人民的利益。 Posted in 台灣, 東北亞 Tagged: 馬英九, 台中關係, 國共平台, 中國政策<img alt="" border="0" src="http://stats.wordpress.com/b.gif?host=zgeist.wordpress.com&amp;blog=4638363&amp;post=298&amp;subd=zgeist&amp;ref=&amp;feed=1" width="1" height="1"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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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dia:title type="html">三四郎</media: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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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Schmitt: Lost in Tweet</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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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24 Jan 2009 06:46:19 +0000</pubDate>
		<dc:creator>sanshirou</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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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憲法]]></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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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近日，關於本站Schmitt的文字，業已在twitter上形成討論。這樣的討論，雖然不能代表全數讀者的反應，但是明顯的表示好的文字確實有讓論客不得不注意的壓力。這類的評論不見得會出現在原文下方，這是比較令人困擾的事情，所以，筆者只好發揮愚公移山的精神，搬來這兒給本站另兩位作者參考，謹誌之。 @anarch的發言 (http://tinyurl.com/c72z6b)： 其實要批判馬英九在主權議題上的退讓與軟弱就直接批啊～這個從Schmitt看台灣的文章[http://0rz.tw/c8JIt]總讓我覺得在重複「台灣要學以色列」這種讓我非常討厭的觀點(這只是看完文章的印象，外行的我可能解讀錯誤吧) anarch提出了一個有趣的角度，台灣是否為以色列，然而，政治是否存在區隔之界，應為「敵我之分」的主要角度，此一思考不獨針對馬氏的思考狹小，亦為普扁性地理解「政治之本質」，此亦為 nagasawa撰文上須得說明之處，在此，亦請讀者多注意oskashen在此的定義，應有澄清之效。 @poiesis 也有加入這串討論(http://tinyurl.com/dlgaee)： @ancorena: 我看起來，引文對 Schmitt 的解讀，有點簡化。S說政治＝敵友之分，也暗示了國家 state 的建構性＝人為性。這是後馬也對S有興趣的原因，只是，他們希望把這個建構性予以多元民主化。S會嘲笑這種「解毒」？當然 [http://0rz.tw/c8JIt] 還有建議(http://tinyurl.com/amf64v)： 我建議：搞Schmitt國家理論的人，最好可以讀一下S如何談「國家倫理」 state ethics，以及國家倫理的種種可能構成方式，老是在政治＝敵友之分打轉，很難轉出新意的。一句政治＝governmentality，就可以把你甩在後面 個人以為這兒的討論上，還是得注意oskashen所言，何以一位保守憲法學者在中國引起注意的情境脈絡，筆者對於Schmitt的國家理論理解淺薄，不足以回答 @poiesis 的疑問，也不認為在表面字義打轉可以推進眾人對於知識的理解，不過governmentality實為政治共同體邊界形成之主因，容有討論餘地。 另外，也有一個推友 @Lorenak 提出一個問題(http://tinyurl.com/ca3uu3)： @anarch1001 Curious about Schmitt熱的意義,德國向來是歐陸最強硬捍衛』民族國家』概念,德國強調血緣主義頑固到九0年代才承認是』移民國家』,民族國家具體體現的公民身分才稍有鬆綁,全球化下,民族國家是不是一個該被推翻的概念 ? 這個思考具有無政府主義的傾向，德國、歐洲向為當代文明領先國，是否可以在歷史的角度上來思考，應有較多的論述力道。 閱讀這些討論，明顯地，oskashen提出了一個妥善的寫作策略，利用知識上的高度，保護了立論的強度，這個策略很值得參考。nagasawa的文字造成的廣大迴響，也直指網路傳播的本質，須得淺白準才能讓讀者消化，反應，亦有投石於空谷靜待回音之效，如果我們體認到「時代精神︱Zeitgeist」的寫作是一波政治介入，在思想高度和閱聽普及的平衡，仍是「時代精神︱Zeitgeist」追求的，畢竟這不是把兩者加起來除以二就能夠完事的玩意兒。在此，除了先感謝兩位作者透過文字所引起之騷動，或許也有必要推進公民對於憲法何為之思考。 ※1月26日後記： 據twitter公告Terms of Service所示，並沒有明文規定不能引用保護訊息（protected message），本文亦引用推友 anarch1001 之retweet，然而，按照原推友意願，筆者同意移除該推訊以示尊重。 Posted in Schmitt專題, 台灣, 庶民沙龍 Tagged: comment, Schmitt, twitter, 憲法, 施密特<img alt="" border="0" src="http://stats.wordpress.com/b.gif?host=zgeist.wordpress.com&amp;blog=4638363&amp;post=282&amp;subd=zgeist&amp;ref=&amp;feed=1" width="1" height="1"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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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Schmitt專輯：重新閱讀Schmitt的必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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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2 Jan 2009 17:13:18 +0000</pubDate>
		<dc:creator>nagasawa</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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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Carl Schmitt是德國重要的法學者，對於理解德國威瑪憲法的精神，具有長足之貢獻。然而，距離第二次世界大戰已遠，何以此時具有重新閱讀Carl Schmitt的必要？我認為，由Schmitt的觀點，我們讓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政治」之所從以。如果退一步，參照本土現象，今日的領導者對於「政治」缺乏理解，恐將台灣引導走向一個去政治化，並且解消台灣做為政治共同體的危險道路。據此，我們可由Schmitt的名作《政治的概念》，釐清何謂政治。 《政治的概念》一開頭破題就是「國家的概念以政治的概念為前提」。國家是一個「由民族所構成的特殊狀態」，必須掌握「政治的本質」，才能瞭解國家是究竟為何。（2004: 99）。Schmitt認為政治不是一種實質性的目的，而是一種「判準」，像是道德領域的善與惡，審美領域的美與醜，經濟領域的利與害一樣，政治領域也有其獨立的劃分標準： 所有政治活動和政治動機所能歸結成的具體政治性劃分便是朋友與敵人的劃分（2004: 106）。 政治的意義在於「敵友之分」，Schmitt提醒我們必須從「生存意義」上來理解，不能將其與其它領域的判準相混淆（在道德上邪惡、審美上醜陋、經濟上有害的未必是敵人，反之也未必是朋友）。Schmitt對於政治就是「敵友之分」的定義無疑令人咋舌，但筆者認為基於目前而言，人類並未根除的暴力性以及未曾停歇的戰爭，這確實是一個現實世界的妥當定義： 戰爭既非政治的目標，也非政治的目的，甚至也不是政治的真正內容但是，做為一種始終存在的可能性，戰爭乃是典型地決定著人類活動與思想並造成特定政治行為的首要前提。（2004:115）。 在一個徹底消除戰爭可能性，實現絕對和平的世界中，的確不會有敵友劃分的必要。但只要戰爭始終存在發生的可能性，只要人們還可能相互威脅彼此的生存，Schmitt將政治的定義視為「劃分敵友」，就具有現實的意義。 從上面可知，國家以政治的概念做為前提，政治即敵友之分，而此區分的必要來自於在現實世界中戰爭持續威脅生存的可能性。那麼，以「保證和平」的勸誘是否得以做為取消政治與國家的論證？Schmitt反對！因為政治統一體一旦形成，成員就必須服從其權威，接受敵友的劃分，這是來自於政治共同體維繫自身存在的權利，從其存在的事實而有的權利，不需要任何證成。Schmitt認為：一個民族如果不再有力量或意願將自己維繫在政治的範圍之內，則從世界消失的，將不是政治，而是這個軟弱的民族： 只要一個民族尚存在於這個政治世界中，這個民族就必須……自己決定誰是朋友，誰是敵人。這乃是一個民族政治生存的本質所在。一旦它不再擁有做出這種劃分的能力或意志，它將在政治上不復存在。如果它容許其它民族來替自己做出這種決斷，那麼，它就不再是一個政治上自由的民族，而是已經被納入另一個政治體系當中。（2004: 129） 相信一個民族通過宣告它與全世界友好相處或自願解除武裝就能排除敵友的劃分，完全是一種錯誤。世界並不會因此而非政治化，也不會因此而進入一種純道德、純正義或純經濟的狀況。如果一個民族害怕生活於政治世界帶來所帶來的考驗和風險，那麼，另一個民族就會站出來，通過保護它免於外敵入侵並進而接管政治統治來擔負起這種考驗。（2004: 130） 從以上的討論看起來，馬英九執政後一系列對於中國的外交政策，都讓我們感到不寒而慄。其中尤以「保證和平」為甚。聯合報在2008/10/21曾報導： 就在兩岸關係漸趨和緩之際，馬英九總統今天出席國軍重要幹部講習，預定將就國防戰略做出重大宣示。據透露，馬總統將公開保證「兩岸未來四年沒有戰爭」，未來國防戰略也將逐漸調整為「固若磐石」的守勢國防。由於大陸海協會長陳雲林即將來訪，備受國際關注。據指出，馬總統繼日前宣示任內完成簽署兩岸和平協議，今天將宣布兩岸未來四年沒有戰爭，持續向對岸釋出善意， 我們當然不希望戰爭，但也反對一味避戰，就連犧牲主權也在所不惜的綏靖。台灣與中國之間可以有各種往來，但是做為一個獨立自主的政治共同體，共同體邊界之區分仍歷史成因下之現實，不能，亦不可希冀預先之排除，以換取自身之存續。否則消失的不是政治與戰爭，而是「台灣」作為一個新興的國民共同體。倘若Carl Schmitt的思考能夠提醒我們，明顯地，台灣做為一個國家，須以政治之邊界，亦即敵友之分做為前提，此非中國「本質上的邪惡」，而是台灣做為一存在之共同體，必然出現的認同邊界，不能因額外的理由而產生，亦不為任何理由而退讓。否則，一旦迷惑於物資利益而捨棄政治的概念與主權的堅持，消失的不只是台灣，也是這塊土地人民共同護衛的價值與利益。 *Schmitt, Carl，劉宗坤譯 (2004) 政治的概念。見劉小楓編，政治的概念，頁87-175。上海：人民。 Posted in Schmitt專題, 台灣 Tagged: 馬英九, Schmitt, 台灣, 政治共同體<img alt="" border="0" src="http://stats.wordpress.com/b.gif?host=zgeist.wordpress.com&amp;blog=4638363&amp;post=270&amp;subd=zgeist&amp;ref=&amp;feed=1" width="1" height="1"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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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Schmitt專題-Schmitt、威瑪、台灣！</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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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18 Jan 2009 07:53:39 +0000</pubDate>
		<dc:creator>oskarshen</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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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中國出現了一波Schmitt熱。大多數Schmitt的作品，被翻譯成中文問世。暫時不論德語國家，中、英文的作品，對Schmitt的討論有截然不同的角度。這反映了Schmitt最受爭議的色彩-我們所熟知的右翼的、保守的法學者標籤。這篇短文紀錄Schmitt眼中的威瑪德國，以及時空轉換下，嘗試用Schmitt眼中來觀察台灣。這無關其立場，卻可以引出相當值得討論的諸多議題。 Schmitt理論建構的主要時期，大約就是威瑪共和的十三年間，其間包括1926年的當今議會制的思想史狀況；1927年政治的概念；1928年憲法學說；1931年憲法的守護者等等，尤其為其憲法理論的核心著作。也因為Schmitt理論建構的時間正好是威瑪憲政運作的其間，所以Schmitt的理論大多數也是以威瑪為檢討的對象（Kennedy, 2004），Schmitt在這些著作中也都有直言是以威瑪憲法為討論的主體。基於此，討論Schmitt對憲法的諸多概念，例如所謂的決斷、主權等，不能忽視威瑪政治現況的影響。也因此，由今觀之Schmitt的憲法理論，帶有很強的特殊性或特定指涉。 在談Schmitt的憲法理論時，第一個要小心的是Schmitt將憲法再進一步分為「憲法」（Verfassung）與「憲法法」（Verfassungsgesetz）兩個部分。前面所論及關於政治決斷或是主權的部分，是屬於憲法中憲法的部分，而非憲法法。Schmitt認為，憲法涉及政治決斷，是在制訂憲法的過程中，因為已經有一個政治主體，然後做出政治決斷，以憲法的形式表現出來，爾後其他的法體系包括政府的權力等次項，才以憲法法的形式根據憲法而制訂出來。依據威瑪憲法的例子，民主、共和、聯邦體制、市民法治國的原則、議會民主等，都是透過決斷而產生的憲法。基於此，憲法中所謂可以修改的部分，僅限於憲法法，而非當初透過人民的決斷所決定的憲法。這個脈絡非常清晰，因為憲法的正當性是由人民的決斷所賦予，因此依據憲法而來的修憲正當性，自然比人民決斷的位階要低，因此不能回過頭去更改賦予自己正當性的那一塊，屬於政治決斷的憲法範圍。 在憲法學說一書中，Schmitt將威瑪憲法的妥協性徹底勾勒出來。他強調威瑪憲法的憲法特性，不在於他達成某些個政治決斷（如上述），另外較為特殊的在於，某些也需要決斷的分歧，因為妥協被共同保留下來（Schmitt, 1928）。 Schmitt的看法是，民主立憲這種政治體制的決斷，在威瑪憲法中確實獲得了確立（這個決斷是無法被拖延或是妥協的）。但在此同時，社會主義或是資本主義的問題，卻以某種混合形式而妥協，這個部分Schmitt甚至認為其在威瑪憲法中呈現一種「假決斷」（apokryphe Entscheidung）的地位，這也是威瑪憲法後來很容易在主要政黨間取得決裂的機會，進而裂解議會的原因之一。而重要的，不可避免的政治決斷之問題，則勢必被迫在憲法之外來解決（Schmitt, 1928）。 從Schmitt的理論中，可以幫我們釐清一個重要的問題，那就是憲法兩個層次的特性，以及其與修憲程序的正當性並不一定完全相同。因此，憲法法修改的正當性在於修憲程序，而憲法修改的正當性問題，則回到所謂的政治決斷。從威瑪的經驗可以看到，妥協是有可能的，而種妥協會影響憲法的決斷地位，也會影響憲法作為政治系統的規範地位。如果憲法本身的決斷性帶有妥協意味，則憲法法被實踐的狀況就會出現巨大落差的可能。憲法的正當性透過妥協暫時獲得，延遲決斷卻建立憲法法，這是憲法存在的巨大危機。 共和主義與民族主義是否在憲政理論中必然存在緊張關係？Schmitt的主權決斷論，與Arend的多元決斷論是否沒有調和的可能？其實是不必然的。兩者雖然分別代表兩條憲政實踐的路徑，但也不是沒有共同存在的契機。夾雜在直接民主和間接民主之間的審議式民主，可以嘗試替憲政理論與實際的落差找到出路（蕭高彥，2007）。一個關鍵的地方在於，人民對憲法實踐的關切與理性的辯論。這個力量，不能賦予Schmitt所謂的政治決斷，決定敵我的絕對主權，但是必須視為共和民主做出政治決斷的必要途徑。 台灣的憲政理論和實際，在實踐中出現巨大的落差。主權的建構雖無異議，但這個決定例外狀態的主權，卻沒有滿足Schmitt單一民族，或是一個整體的條件。以Schmitt的分析架構來談，劃分敵我的過程在台灣並不徹底。這表示台灣尚無一個有決定憲法規範、有權做出政治決斷的、整體的、單一的民族。在這個情況下，政治決斷並沒有在台灣被開展過，憲法的規範與實踐勢必出現巨大的斷裂。 在1992年之後，這個斷裂具體的呈現出來，即使希望透過選舉的工具來重新達成民族的一體性，卻反而看到對民族一體性的詮釋，反而成為選舉的競爭對象。換言之，Schmitt心中所評估的那個擁有制憲權的民族，在台灣並沒有出現過。甚至，從1949年開始，這個問題就使得台灣所需要的政治決斷（和中國的關係），持續的被延遲下來。 缺乏一個有能力做出政治決斷的單一民族，對於憲法的規範面無法做出有絕對力的定義，尤其是具有政治意涵的憲法（國體、主權歸屬等問題）的部分。而在此同時，國家卻開始實踐另一部憲法，中間的落差當然很快的出現了。民族的整體性沒有完成，亦即缺乏重新作政治決斷的力量。誰掌握了國家，就擁有實踐憲法，給予價值的能力。憲法本身的裁決力量，也僅限於憲法法，而非憲法。因此，另一個特殊的現象發生在台灣，憲法可以有各種被實踐的可能（對於台灣或中華民國的國家性格，可以隨著國家換人掌握而跟著更換）。這使得憲法的多重性格、欠缺決斷與裁決的窘境，過去十幾年來始終纏繞著台灣。我們沒有真正展開第二共和，在憲法的問題上也始終停留在憲法法的爭辯之中。在這種情況下，賦予國家決定敵我的力量是相當危險的，舊政府狹義的愛台灣、新政府的淘空本土，都是這個危險的表現與結果。即使是純粹的共和主義式憲政對此也無能為力。 Carl Schmitt對於主權、敵我關係另一句非常值得深思的話是：「若一個民族不再有力量或意願讓自己保存在政治性的領域裡，那麼消失的不會是政治性，而會是那個弱小的民族。」我們相當遺憾的感覺到，目前的政府正是天真與樂觀的以為，去政治化可以為台灣帶來活路與成長。卻沒有注意到，兩岸關係去政治化後，政治性的主體價值只會在台灣消失，也就是台灣會在世界上消失。我們再看Schmitt另一句話：「如果一個民族因為怕政治性的麻煩和風險，就會有另一個民族來『替他』扛起這個麻煩和風險，接收了對抗外來敵人的保護，也就接收了對他的支配權…」。（Schmitt, 1932）雖然Schmitt這個概念是對當時德國除戰化，或是解除武裝化的反駁，甚至被視為後來納粹以武力重建德國的說詞，但事實上這兩句話卻仍舊點出人類世界至今都無法破除的主權與國家限制。即使以美國為例，這個最大的民主的殖民帝國，在九一一之後以緊急狀態，或是發動反恐戰爭來劃分敵我的舉措，仍舊證實了Schmitt在當時提出來的論點。 回到台灣可以看到的是，在台灣不只存在憲法本質的定義問題、與實際的落差問題，其最根本的，仍舊是台灣無法作為一個民族，一個有主權決定例外狀態、決定敵我的問題。而這個問題，不僅存在於國際的結構，悲哀的是，竟也存在台灣的內部社群。 Schmitt用民族的同質性作為憲政理論的核心，雖然在現在看來顯得保守、右傾，也顯得和民主價值有所隔閡。然而其對政治的本質、敵我、主權、政治決斷等概念的分析，卻反映了另一種憲法理論的可能，而且這種較為封閉式的憲政理論，恰好也能凸顯多元式的、共和式的憲政主義所隱含的問題。 我們很樂見在法哲學、政治哲學上，Schmitt和Arend、Kelsen有過如此精彩的對話，雖然這些對話有很多都是後來的解讀。透過辯證和兩個相反方向的討論，憲政理論的幾個核心問題也因此更加顯著。 以Schmitt的角度來說，對於台灣現階段而言，政治性的本質面臨被抽空的危機。這個危機不是共和式憲法、多元主義所能夠克服的。對Kelsen等人而言，多元民主的平等價值，和國家存在的政治性本質之間，並沒有緊張的關係。這是Schmitt在憲政理論上更往回推溯去討論一個國家的本質時所提出來的問題。或許在討論憲政理論在台灣的問題以前，Schmitt的這個問題也應該被重視。 一個可能的作法是：從市民社會中重新調和另一種開放式的民族主義，放棄在既有的憲法上完成Schmitt所謂的單一民族的建構，重新回到建立民族的根本議題上，並且用作補充多元主義與共和主義的憲政理論，或許是一個值得嘗試的途徑。 Posted in Schmitt專題, 台灣, 庶民沙龍 Tagged: Schmitt, 憲法, 政治共同體, 民族<img alt="" border="0" src="http://stats.wordpress.com/b.gif?host=zgeist.wordpress.com&amp;blog=4638363&amp;post=267&amp;subd=zgeist&amp;ref=&amp;feed=1" width="1" height="1"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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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白樂晴與「分斷體制的克服運動」：並論「超克兩岸分裂體制」的錯解</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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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2 Jan 2009 05:31:43 +0000</pubDate>
		<dc:creator>sanshirou</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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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作者：江北（首爾） 對於南韓跟北韓人來說，所謂的「統一」，不論是口號、抑或是各類形式的實踐，在南北分斷體制確立的同時，就已經成為「韓民族」日常生活中不可避問題之一。兩個互相敵對卻又互相依賴的奇妙的共生關係，成為南韓文化學術界名人，白樂晴先生所提的「分斷體制克服論」（統一運動）的核心要點。台社的戰將之一陳光興，在閱讀了若干白樂晴的若干著作後，撰寫了〈白樂晴的「超克『分斷體制』」論：參照兩韓思想兩岸〉一文（以下簡稱「陳文」）。本文意圖指出陳光興在「閱讀」了白樂晴的相關著作之後，見獵心喜，並想入非非的歷程。 關於白樂晴的個人生平在陳文中寫到「 白樂晴生於1938年，成長時歷經二次世界大戰、脫離日本殖民、韓戰，並目睹南北韓的分裂。對那一代的知識分子來說，反帝、反封建是民族主義的基本內涵，如何從殖民地、戰亂、貧困中走出來，朝向現代社會與國家邁進，取得民族統一、獨立的尊嚴，是共同分享的心情與企求。擴大來說，這是戰前出生與戰後成長的「第三世界」進步分子共通的精神狀態。要公允地了解那一代人，必須以此為前提，用當下知識狀況的理論正確與政治正確的姿態來面對那個時代，是無法內在得去體會他們的生命根柢。」（p96） 有意思的是，如「陳文」所提，如同不是所有的人都跟陳映真一樣成為中國民族主義者。事實上，在同樣的時代背景之下，亦不是每個南韓學者都成為白樂晴這種特殊的分斷體制韓民族論者。白樂晴在二三十歲的弱冠之年，開啟早熟的民族主義性格，其實與其特殊的出身背景有關。出生在大邱市的白樂晴，其實是祖上世居於平安北道（평안북도 정주군 남서면現為於北韓）的水原白氏(수원백시)。在韓戰爆發的同時，白樂晴辯護師出身，時任法官的父親被北韓所綁架（所謂的拉北납북），父親的離散與故鄉的痛失使得白樂晴被迫早熟地醞釀自身民族文學與分斷克服文學的創作情緒。 但此處必須要指出的是，當年以文學批判起家的白樂晴，事實上是受到兩方面的批判。1970年代為對抗补正熙的官版新村落運動(새마을 운동，其屬性其實介於新生活運動以及中華文化復興運動之間)，白樂晴開始主張民族文學論。不用說也可知道，七零年代開始保守勢力視之如通敵仇寇，但有趣的是八零年代以降，進步勢力亦將其視為無視階級問題的小市民（소시민）理論家。直到九零年代隨著政黨輪替以及民主化鞏固之後，他的理論才又再度的引起重視，因此在政治光譜上，他被歸類為稍微偏向保守的學者。稍微補充說明了背景知識之後，我們更可以看清楚為什麼白樂晴會成為堅定支持「統一大業」的原因。由此出發，白樂晴反對的是造成統一大業阻礙的分斷體制，並且預期兩韓政治人物的操作，在北韓的飢荒問題已經南韓的金融風暴之下，分斷體制已經動搖趨於崩潰。在南韓居民的犧牲奉獻共體時艱下，統一將可成為克服分斷體制日常化的運動。 但，台社的陳光興，為什麼想要引介白樂晴的思想呢？ 陳文中提到「 那麼，白樂晴的超克分斷體制論，以韓半島為對象，對思想兩岸問題可以起有什麼樣的參照作用？分斷體制論在方法論上最為關鍵的原則就是要以兩韓在韓半島所形成的整體狀態為分析的立足點，因此在討論兩岸問題時要關注各自的狀態，兩造的關係，以及整體的歷史過程。這個思想的方法有其分析上的重要性，因為它貼近於真實的歷史過程，但是說來容易做來難，它也預設了分析者必須對兩邊的歷史狀況與變化有充分的研究與認識，特別證成是能在歷史的實質關係中聯繫起來，目前來看確實很難做到，以下的討論還是基本上建立在對於台灣的認識多於對於大陸的理解。」（p106）於是，陳文中既體認到兩韓跟兩岸關係的差異性，卻又認為不正視兩岸版的「分斷體制」的話，台灣便無法證成台灣自身。 由此引伸出陳文中最關鍵與最精彩的論述當在於以下這句話：「 我們不能同意的是將台灣人與中國人的身分認同對立起來，逼你選邊，我們認為把台灣人排除在中國人的身分認同之外是反歷史的，如果將歷史縱深拉長，台灣現代與當代歷史的形成脫離了中國，是無法解釋的。」（p109） 於此，白樂晴的統一韓民族以及統一韓國家論，順理成章的變成為兩岸參照的標的之一。陳文中自陳不瞭解大陸的狀況，也自陳白樂晴個人認為兩韓問題不同於兩岸問題，但是為何不同脈絡之下，面對不同問題的白樂晴的思想可以成為兩岸參照的標的？這點令人不得不懷疑起陳光興是否先有兩岸是同一民族同一國家的預設，在以白樂晴的統一民族與統一國家論來合理化「沒有中國就沒有台灣」的結論。 在陳文學習白樂晴理論的記述中，陳文很老實的提到， 「在以上的基礎下，討論分斷體制論的時間比較成熟了，說「比較」的主要原因是筆者本身語言能力的限制，白樂晴1994年的《變革分斷體制的學習之道》與1998年出版的主要著作《動搖的分斷體制》，兩本韓文著作都沒有完整中譯或英譯，據我所知，後面這本書英譯還在翻譯當中，只有兩三章有英文本，中譯也只有第一章，因而以下的討論是相當片面的，只能從既有的翻譯資源中管窺，期待以後英文版問世後可以再修訂。」（p102） 由於不懂韓文，因此引用中英文譯本，成為台灣學者無可避免的選項。只是陳文並沒有老實的告訴讀者，除前言之外，在分為四大部份的文章中，第1、2部份，關於韓民族的思考（其中第2部份是偽裝為討論分斷體制的韓民族主義），其實幾乎只「引用」了一本書（ 白樂晴（1998），《全球化時代的文學與人：分裂體制下韓國的視角》，北京：中國文學出版。）而第3部份更令人懷疑是大量引用上文所提過的「中譯也只有第一章」的未見出處的翻譯文。 當然，我們不能說翻譯文的引用是不對的，但對於沒有相關資訊的讀者，如何能夠分辨出陳文到底哪些部份是自己整理，哪些部份是引用翻譯文章？更別論第1，2部份等於只是一本翻譯書的摘要整理。而這個狀況潛藏其後更嚴重的問題是，我們不能確定翻譯的品質到底如何。舉例來說陳文中指出〈為了克服「分斷體制」運動的「日常化」〉是把問題說得相當清楚的一篇文章 。該文章其實就是《動搖的分斷體制》中的第一章，原文為「분단체제극복운동의 일상화를 위해」直接翻成中文應該是〈為了「分斷體制克服運動」的日常化〉，意思是指說，如何將「分斷體制克服運動」加以「日常生活化」。跟陳文所指出的 〈為了克服「分斷體制」運動的「日常化」〉在語意上有著極大的差距，甚至會變成：克服「分斷體制運動」的日常化！這種完全相反地語意。不清楚的翻譯，如何探求白樂晴思想的真意？ 但如果我們對於翻譯書的採取較高的容忍度，我們應該把要求降低一點。對韓文有接觸的難度是個現實，因此英文跟中文翻譯似乎成為不得不的選項。而陳文在第102頁中也提到白的重要著作包括了白樂晴的最重要著作當數『흔들리는 분단체제』（中文譯名『動搖的分斷體制」），並指陳本書沒有中譯或是完整的英譯。但就我所掌握的資料，該書其實早在 2001年之時，便已經出版了日文翻譯版：《朝鮮半島統一論：摇らぐ分断体制》（李順愛等人譯，クレイン出版）。這本書可以說是完整體現日本人做學問的細膩之處，光是在附錄部份增添白樂晴略歷、白樂晴著作論文之翻譯、譯者解說和主要人物介紹等四大部份，日文翻譯本足足要比原書厚一倍。日文版的漢字極多，台灣人又對日文的掌握度高過韓文，可以說是瞭解白樂晴思想的一個好管道，但顯然陳文中並不曉得有此一翻譯本的存在。 就本人在首爾大圖書館中直接借閱『흔들리는 분단체제』一書的心得，陳文在前面1、2、3部份中，對於白樂晴單一民族，以及統一國家論的理解，基本上算是個中規中矩的「閱讀筆記整理」。只是些許置入性的引用，卻令人無法接受。舉例來說在某一段絡中，陳文指出「白樂晴在這裡的提醒暗示的是一種複雜的心情，或者可以說是一種務實的態度，我們一方面為了追求基本的生存必須「適應」資本主義先進國家所設下的結構與遊戲規則（「超英趕美」），但是同時又必須要有主體意識的去「超克」這個體制本身的限制，目的是在尋找世界的新方向。「適應…超克」爾後構成白樂晴思想方法上的核心，這是在主體位置的思想，是韓國也是第三世界的，是在整體世界戰略位置上的思考，或許這也正是激進派所批判的立足點。」只是不論是在韓文版或是日文版之中，對於分斷體制，白樂晴所用的都是「克服」一詞。所以，若所謂的「超克」意味著超過原本克服的意含，那麼肯定陳光興已經達成他的目標了！讓人不舒服之處在於，陳文以自己社群所偏好的語言，轉化了他人思想。 陳文雖然以引介白樂晴對分斷體制的思考做為出發點，但是事實上陳文最重要部份，當數第4部份。正確來說，第4部份便是陳文「嘗試」閱讀白樂晴文章之後，思想起兩岸狀況，希望給讀者既簡單，又發人深省的教育：「沒有中國就沒有台灣、沒有中國人就不是台灣人」。而透過簡單的轉譯，「分斷體制」所呼應的，可以直接從「兩岸分治」上溯到「國共內戰」的架構。原來，兩岸都是中國人，兩岸原本都是一個中國！不體認到這點，便沒辦法做個堂堂正正的台灣人。這便是陳文從白樂晴思想中，捕捉到的克服「分斷體制」運動的重要驚人發現。 然而，在韓國，沒有人認為南北韓是不同民族，在分斷體制形成之前，沒有南北韓的概念，韓民族是經過同一個歷史殖民經驗，才變成兩個韓國，是殖民經驗的延續。但是台灣呢？台灣的殖民經驗可以等同中國的殖民經驗嗎？先別提「中國意識」與「台灣意識」、「中國民族主義」與「台灣民族主義」等上層建構，光是歷史經驗就足以證明，中國經驗或是中華文化或是中國歷史的確是構成今日台灣的一部分，但所謂的「台灣內涵」卻是遠大過中國的！（非得要讓人舉出類似「美國獨立精神不能忘掉英國的殖民歷史，但是美國的內容卻是超過大英帝國」這種爛例子嗎？）陳文很努力引介的白樂晴思想，如果放在兩韓的脈絡下，的確是在南韓中，一部分以統一作為志業的保守派人士在面對進步派人士的階級思想前，以民族思想作為打擊右傾的保守勢力以及左傾的傾共勢力的思想武器。只是跳脫這個脈絡，直接以必須正視「分斷體制」這個前提，就回過頭來論證單一民族以及統一國家的正當性，這種倒果為因的推論，其實足以見證在台灣，亟欲回覆「中國人」身份的集體焦慮感。於是，透過有色眼鏡的翻譯，韓版的「分斷體制克服運動」，便順理成章的被轉譯為「超克兩岸分裂體制」的想入非非之計！ 只是，又有多少人有能力或有力氣去看明白這種包裝在學術外表下的想入非非呢? Posted in 韓國 Tagged: 白樂晴, 陳光興, 韓國, 分斷體制, 南韓, 台社<img alt="" border="0" src="http://stats.wordpress.com/b.gif?host=zgeist.wordpress.com&amp;blog=4638363&amp;post=262&amp;subd=zgeist&amp;ref=&amp;feed=1" width="1" height="1"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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